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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日, 9月 05, 2004

家長觀點 捉刀老媽的自白

浮世繪


丁凡  (20040905)


獨家心法:天性不可違背

要孩子喜愛閱讀寫作嗎?第一個條件是家長喜愛閱讀寫作。第二是家裡要有很多書報雜誌。第三是要常常念書給孩子聽、陪孩子讀書、帶孩子去書店。

身為作家,我完全符合以上所有條件,但是,小女兒卻從小既不愛閱讀、也不愛寫作。

養孩子二十年,要說從中學到了甚麼,那就是徹底的接受了一件事:人各有志、天性不可違。好吧,不愛就不愛,世界這麼大,人活著不是非得喜愛閱讀寫作的啊!

不過,話雖這麼說,學校還是三天兩頭的要求小丫頭交作文。看著孩子唉聲嘆氣的苦瓜臉,老媽決定下海捉刀。

小學階段,我念一句、她抄一句,共同完成作文。女兒會驚嘆著:「哇,媽媽,你的口氣好像小孩子喔!」

上了中學以後,她自己先寫草稿,我改錯字、重新分段、大幅編改一番再交給老師。女兒又再度驚嘆:「哇,媽媽,你實在是厲害!我寫的三百個字可以被你延長成一千個字!你還真會掰耶!」

我很得意的指出來:「如果字數不夠,就把『很』換成『非常』,把『我喜歡』換成『我好喜歡』,如果字數還是不夠,就升級為『我真的好喜歡』。實在不夠的時候,就改成『說老實話,我的心裡真的是非常喜歡』。」

這些年來,我們合作無間,從來沒有被老師抓包。也許有的人會覺得我太寵孩子,或是太不重視孩子的語文教育,或是擔心這樣的孩子將來進了社會怎麼辦。但是,我的想法不同。我覺得學校出的作文題目太八股無聊,怪不得孩子。孩子天生不愛寫作,只愛畫畫。這不是她的錯,而是成人成見太深的認為寫作比畫畫重要。實際上,出了社會,只愛畫畫也可以過得很好。既然如此,為甚麼要一再打擊幼小心靈呢?我寧願讓她過得輕鬆自在一點。

事實上,女兒大了之後,常常寫詩、寫札記,還常在藝術網站上發表意見,文筆頗為成熟。以她剛烈的個性,如果當初強迫她寫那些「沒感覺」的作文,恐怕今天再也不肯提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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